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八年六月八日收到周波先生的辞职报告,周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鉴于周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周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增补新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指定公司总经理助理虞水先生暂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将尽快物色合适的董事会秘书人选。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