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上接B28版)
\u00A0\u00A0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 013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u00A0\u00A0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简称“研发设计项目”)的募投项目,且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u00A0\u00A0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u00A0\u00A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元,共计募集资金19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号)。
\u00A0\u00A0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u00A0\u00A0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说明
\u00A0\u00A0(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u00A0\u00A0根据《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原计划分别用于实施以下三个项目:
\u00A0\u00A0具体项目情况介绍:
\u00A0\u00A0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在公司重点发展区域开设直营店和专柜,扩大公司销售终端,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直营店的建设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商场专柜、加盟店和经销商的发展,有利于公司营销网络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也有利公司品牌建设;
\u00A0\u00A02、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将用于扩大公司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新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镶嵌饰品(其中部分产能相互间可以替换);
\u00A0\u00A0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增加首饰设计创意、首饰计算机辅助设计、首饰制作与工艺、贵金属首饰设计和创意;又兼具新产品开发、设计、评审、试制、试销及批量生产的执行和督导职能,起到加速公司新产品开发和推广进程,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u00A0\u00A0(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u00A0\u00A0根据2012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2年9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34,005.09万元调整为41,262.34万元,共需要增加投资7,257.25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3,985.75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3,271.50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项目将用于提升公司的设计水平和能力,产品研发重点是镶嵌饰品、白银制品和黄金饰品款式和工艺,项目投资额不变。
\u00A0\u00A0(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u00A0\u00A0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480.4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u00A0\u00A0三、“研发中心项目”终止的原因及资金安排
\u00A0\u00A0(一)项目终止的原因和影响
\u00A0\u00A0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建设,原研发中心投入主要为三个研发基地的建设,用于办公楼的建造和购买。现将该项目终止,原因如下:第一,因公司总部行政大楼已完成建造和搬迁工作,且所处地段为当地行政中心,环境优雅,具备足够的空间支持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展;第二,深圳楼市价格居高不下,且公司在深圳设立生产中心,为当地珠宝生产聚集地,公司将不再另行购买物业作为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第三,为了填充产品的设计款式,除加强公司原设计团队的建设外,公司还联合外界知名设计师设计定制品牌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综上原因,该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u00A0\u00A0(二)剩余资金安排
\u00A0\u00A0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u00A0\u00A0四、本次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情况
\u00A0\u00A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u00A0\u00A0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u00A0\u00A0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u00A0\u00A0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
\u00A0\u00A0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u00A0\u00A0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
\u00A0\u00A0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u00A0\u00A0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u00A0\u00A01、公司已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u00A0\u00A0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确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u00A0\u00A0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u00A0\u00A0(一)独立董事意见
\u00A0\u00A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u00A0\u00A01、公司本次终止“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当前公司所处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u00A0\u00A02、公司将终止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
\u00A0\u00A0加契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状况,将满足公司目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u00A0\u00A0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u00A0\u00A03、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u00A0\u00A0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u00A0\u00A0(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u00A0\u00A0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u00A0\u00A0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u00A0\u00A0(二)监事会意见
\u00A0\u00A0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u00A0\u00A0同时公司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
\u00A0\u00A0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事项。
\u00A0\u00A0(三)保荐机构意见
\u00A0\u00A0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u00A0\u00A0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u00A0\u00A0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u00A0\u00A03、独立董事意见;
\u00A0\u00A0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14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u00A0\u00A0一、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u00A0\u00A02017年3月18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回避表决。
\u00A0\u00A0公司2017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单位、参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1,666万元。具体包括:
\u00A0\u00A0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u00A0\u00A0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u00A0\u00A0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u00A0\u00A0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地理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u00A0\u00A0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