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正文 ……………………………………………… 1 -5合并资产负债表…………………………………………… 6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合并利润表……………………………………………… 8母公司利润表……………………………………………… 9合并现金流量表………………………………………… 10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13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15财务报表附注 ………………………………………… 16-7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电气)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和电气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万和电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及列报
如万和电气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述, 截止 2017 年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 11.44 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17.58%,均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于持有的金融资产,万和电气管理层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报及两者间的联系等,以确定对所持有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及列报方式。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报表的整体影响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们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 1)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持有金融资产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检查万和电气的投资协议或合同,确认是否符合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条件。
(3)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实施函证程序,确认投资金额是否正确。
(4)对重要的被投资单位现场进行访谈,获取了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和基金估值报告,了解被投资单位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我们评估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的适当性,检查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基础数据。
如万和电气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 3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 2017 年度万和电气确认了营业收入 65.32 亿元。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将对万和电气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是万和电气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报告期内各月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化,分别从客户类型、产品品种、销售量、销售价格等各因素作分析;
(3)结合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交易;
(4) 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货运提单、出口报关单、对账记录等。向海关函证出口数据,与账面的出口收入记录进行核对;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产成品的发出到客户验收的单证相关时间节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是否存在截止问题;结合存货监盘,关注产成品账实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判断是否存在未发货已确认收入或已发货未确入收入问题。
万和电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万和电气2017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万和电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万和电气、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万和电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万和电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万和电气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万和电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云峰
中国 广州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 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历史沿革和改制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前身为广东万和新电气有限公司。公司系经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顺经贸引字[2003]522 号”文批准设立,由佛山市顺德区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方,后更名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和万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简称外方)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3 年 12 月 29 日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企合顺总字第 001875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合同、 章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0.00 美元,其中中方出资 1,500,000.00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外方出资 500,000.00 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 25% 。
2006 年 10 月 26 日,根据董事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并经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顺外经贸外贸[2006]774 号”文批准,万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1.25%的股权按 1,862,325.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卢础其、 6.25%的股权按 1,034,625.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卢楚隆、 3.75%的股权按 620,775.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卢楚鹏、 3.75%的股权按 620,775.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叶远璋。股权转让后,公司的企业类型变更为国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6,554,450.00 元。上述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变更于 2006 年 11 月 28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 2009 年 7 月 8 日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享有的原广东万和新电气有限公司截止 200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281,391,933.23 元按照 1: 0.5331 的比例折为 150,000,000.00 股普通股,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 44068100012166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母公司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由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共同控制。 2011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 [2011]43 号),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公开发行5,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3年 5 月 28 日。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00,0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40,000,000.00 元。
2、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生产和制造中家电制造业。
研发、生产、销售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电热水器、燃气灶具、消毒柜、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抽油烟机、电开水柜、电开水瓶、空气清新器、脉冲变压器、冰箱除臭器、桑拿浴箱、燃气空调、燃气用具、燃气烤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器、热泵热水器、燃气干衣机、电干衣机、洗碗机、电烤箱、电蒸箱、蒸烤一体机、热泵热水机、电压力锅、电水壶、小家电(家用电器)系列、净水器系列、除以上项目外的家用电器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和配件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者及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决议批准报出。
6、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Vanston Inc.、 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合肥万博电气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新贤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 10家子公司和 2 家孙公司,详见附注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21) “收入” 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承诺编制的报告期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