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02222-HK)公布,公司修改於2016年6月7日发行本金总额为5亿可换股债券的条款,换股价原定为每股股份0.925港元,将修订为每股股份0.77港元;以及可换股债券之到期日原定为2018年6月7日,将修订为2020年6月7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可换股债券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保持不变。
公司指,对可换股债券换股价之修订,通过将其调整至更接近股价之当前市场水平,将激励投资者将先前未曾转换之可换股债券全部或部份进行转换,?将降低公司之资本负债比率。此外,对可换股债券到期日之修订将令公司获得更大的财务灵活性?舒缓其於现金流量方面之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