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u00A0\u00A0单位:人民币万元
\u00A0\u00A0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u00A0\u00A0(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u00A0\u00A0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u00A0\u00A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u00A0\u00A0(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u00A0\u00A0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u00A0\u00A0(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u00A0\u00A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u00A0\u00A0(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u00A0\u00A0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预计于2015年12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实施进度较计划缓慢,该项目的后续投入包括研发设计中心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研发人员的工资。深圳设计工作室计划用购置办公楼方式设立,但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并且深圳珠宝产业区及周边可售房源稀少,故购置计划推迟执行;此外,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导致深圳设计工作室未能如期实施。鉴于上述原因,导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
\u00A0\u00A0因公司总部行政大楼已完成建造和搬迁工作,且所处地段为当地行政中心,环境优雅,具备足够的空间支持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展;同时,为了填充产品的设计款式,公司除加强原设计团队的建设外,还联合外界知名设计师设计定制品牌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后续投资。
\u00A0\u00A0(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u00A0\u00A0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虽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但将给本公司带来间接经济效益。公司通过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设计人才,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富的增加,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u00A0\u00A0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u00A0\u00A0(一) 根据2012年9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2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34,005.09万元调整为41,262.34万元,共需要增加投资7,257.25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3,985.75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3,271.50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u00A0\u00A0(二) 根据2017年4月13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且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771.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u00A0\u00A0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u00A0\u00A0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u00A0\u00A0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u00A0\u00A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u00A0\u00A0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u00A0\u00A0注1:计算该投资进度比例之分子即累计投入金额中含超募资金投入额3,985.75万元。
\u00A0\u00A0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所列数据系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u00A0\u00A0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8-012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u00A0\u00A0一、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u00A0\u00A02018年4月20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回避表决。
\u00A0\u00A0公司2018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单位、参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1,616万元。具体包括:
\u00A0\u00A0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u00A0\u00A0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u00A0\u00A0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u00A0\u00A0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地理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u00A0\u00A0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u00A0\u00A0(一)向关联方销售、加工商品的协议
\u00A0\u00A02018年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百”)签订《2018年度产品销售与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做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一年(2018年1月1日一2018年12月31日),预计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
\u00A0\u00A0(二)关联租赁协议
\u00A0\u00A01、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2018预计租金260万元。
\u00A0\u00A02、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88号的房产一层、地下一层及四楼402室出租给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350万元,2018年预计租金350万元。
\u00A0\u00A03、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9号的房屋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20万元,2018年预计租金为220万元。
\u00A0\u00A04、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2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2018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u00A0\u00A0(三)劳务派遣协议
\u00A0\u00A0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派遣期为5年,即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2018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700万元。
\u00A0\u00A0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u00A0\u00A0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17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u00A0\u00A0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8-017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u00A0\u00A0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 (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17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u00A0\u00A0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豪华先生、财务总监俞可飞先生、独立董事吴青谊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戴中伟先生等。
\u00A0\u00A0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8-014
\u00A0\u00A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u00A0\u00A0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方式
\u00A0\u00A0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u00A0\u00A0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u00A0\u00A0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u00A0\u00A0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u00A0\u00A0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u00A0\u00A0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u00A0\u00A0根据公司2017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u00A0\u00A0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u00A0\u00A0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u00A0\u00A0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u00A0\u00A0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u00A0\u00A0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u00A0\u00A0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u00A0\u00A0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u00A0\u00A0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u00A0\u00A0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u00A0\u00A0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