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期间,耐克作为中国男篮主赞助商,将男篮穿鞋权签了下来。同时,要求全员必须穿着耐克球鞋上场。而大姚当时已经签约了锐步,成为锐步旗下的球星。于是姚明就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了穿着耐克。
作为当年的中国男篮的核心力量,顶梁柱球员,国内篮坛的一哥。大姚的权威可是谁也惹不起的。
之后,篮协考虑到家门口的奥运会没了姚明,将无从打起;耐克也考虑到,没了姚明的男篮,将缺少曝光度后。篮协与耐克同时选择了向姚明“妥协”,默认姚明穿着锐步球鞋上场打球。中国球员让美国耐克和中国篮协同时让步这事,迄今为止,仅此一人!
姚明拒绝穿耐克还有另一个历史原因——曾经不被耐克所尊重。
而为何会说到姚明为了尊严呢?
早在2003年黄金一代不如联盟之时,姚明与耐克的4年20万美金合约也在此时到期了。
之后,耐克并没有选择与姚明进行需要,而是优先选择了刚刚成为为新秀状元的詹姆斯,并为后者开出7年9000万的耐克。之后,才为姚明提供了一份4年160万的合同。
在接到这份报价之后,姚明顿时感觉到自己不被耐克所尊重。从而选择了告别耐克,就在此时,锐步趁虚而入,为大姚送上了一份7年5000万的合同。此时,耐克后悔不已,改口加价到了7年1.2亿,但为时已晚。姚明已经不再考虑耐克,置亿元合约如废纸,坚持与锐步签约。
在此事之后,大姚说了这样一句话:“你可以少给我钱,但是你必须诚实地面对我。这不是钱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