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4月3日,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中国唐史学会、汾酒集团联合举办的“纪念杜牧创作《清明》诗1193周年暨2018年春季汾酒文化论坛”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举行。
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董事长在致欢迎辞时说,《清明》诗因汾酒而兴,汾酒因《清明》诗而名。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消费者都能品尝到杜牧所饮之美酒。只有诚信做事,用心酿酒,弘扬杏花村汾酒所承载的中国酒魂、《清明》诗魂,才算是对杜牧最好的纪念。
论坛上,来自全国的唐史专家、诗词专家、文化学者用大量翔实的史料,从气候、地理、历史、诗歌、酒文化等多角度论述了杜牧与汾阳的密切关系,以及杜牧在山西杏花村所写的《清明》诗带来的深远影响。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杜文玉表示,据有关文献记载,杜牧早年至少曾两次游历汾州,而且在这里写了《清明》诗。再从汾阳生产名酒的历史看,杏花村遗址考古发现早在6000多年前的仰韶时期就有先民在此进行原始酿酒器,其标志性酒器具就是杏花村遗址发掘的小口尖底瓮。考古发掘进一步证实这里早在商代就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文化,在北朝时期更已经生产了上层皇室贵族饮用的“汾清”酒,并且成为宫廷贡酒。汾阳杏花村汾酒不仅生产历史长,而且连续不断,得到盛唐时代伟大诗人杜牧的垂青与赞美是自然无疑的。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王赛时发言时说,汾酒是我国酿酒业中独占鳌头的古老品牌,早在北朝时期就已经享誉中华,至今仍然保持着国家级名酒的身份。历代文人们对汾酒的偏爱以及对汾酒的颂扬,使得汾酒披上了其他名酒所没有的光彩外衣。